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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自治区第三批享受特殊电价政策 纺织服装工业企业名录的通知
阅读次数:正在读取 / 作者:admin / 更新时间:2015-07-21 /【字体:

信息来源:发布时间:2015年07月10日今日点击率:11次 | 总点击率:405次 字体:   
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 文件
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

国网新疆电力公司

 

新经信电力〔2015〕278号

 

关于印发自治区第三批享受特殊电价政策

纺织服装工业企业名录的通知

 

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、发改委、财政局、供电公司,各地(州、市)经信委(经委)、发改委、财政局、供电公司:

根据自治区《关于我区纺织工业企业享受低电价政策准入条件的通知》(新经信电力〔2014〕495号)要求,确定巩留金鹰亚麻制品有限公司、昭苏县仙丹尼澜服饰有限公司等48家企业作为自治区第三批享受特殊电价政策的纺织服装工业企业(名单见附件),上述企业从2015年7月1日起,按照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纺织服装工业企业用电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新发改能价〔2014〕2340号),实施综合到户电价0.38元/千瓦时。

现将我区第二批享受特殊电价政策纺织服装工业企业名录印发你们,请按有关规定执行。执行中如遇问题及时告之自治区经信委、发改委、财政厅、国网新疆电力公司。

 

联系人:自治区经信委电力处:韩小红  0991-4548712

        自治区发改委能价处:向    0991-2830864

        自治区财政厅经建处:李润东  0991-2816746

        国网新疆电力公司营销部:刘晓华 0991-2926158

 

 

 

自治区经信委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自治区发改委

 

 

自治区财政厅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国网新疆电力公司

 

2015年7月8日

抄送:自治区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综合服务办公室、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

动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、统计局、纺织行办
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   2015年7月8日印发

 

附件:278附件.xls